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32H/202505-00061 | 组配分类: | 缴纳租金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租金缴纳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2-19 15:40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16:33 |
按照城镇家庭人均收入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756元/月及以下(含低保家庭)的,租金按照0.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756-1870元/月(含1870元)的,租金按照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1870-2636元/月(含2636元)的,租金按照2.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2636元/月,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的,参照同小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市场基准价收取。
临漳家园、西湖雅苑、锦谯名苑小区内公租房,市场基准价5元/平方米·月;杏坛家园、芍花小区、菊花佳苑、幸福小区、和谐佳苑、建投·桐花园,市场基准价4元/平方米·月。
办理人必须为承租人本人或同户籍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为方便群众,现场审核签订合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符合返还政策的,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抵扣当年度租金;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将产生滞纳金,并且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再享受租金返还政策。
租金缴纳时间:5月15日至6月15日,具体时间已年度通知为准。
办理地点: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各集中收租点
咨询电话:0558-5666208(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58-5965966(谯城区住建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