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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76W/202402-00030 组配分类: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五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出生日期更正(提供不同出生医学证明变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11:41 发布日期: 2024-02-19 11:41

出生日期更正(提供不同出生医学证明变更)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1 来源:谯城区五马镇 浏览:3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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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更正(提供不同出生医学证明变更)

受理条件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出生日期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属错误的,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格式)材料,说明错误原因,并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提供重新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依据材料。

· 所需材料: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变更人《居民身份证》、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格式)材料,说明错误原因,并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重新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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