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783099464B/202401-00088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某某超市油河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1-10 09:43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09:43 |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亳州某某超市油河店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对亳州某某超市油河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该超市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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