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3058/202504-00026 | 组配分类: | 注销登记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赵桥乡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户籍管理】办事指南:居民死亡注销登记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4-01 18:19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18:19 |
一、事项名称:居民死亡注销
二、办理条件:居民死亡
三、受理部门:赵桥派出所
四、办理流程:死者家属或户主持所需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五、所需材料:1、死亡居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死亡证明材料(参见备注)
六、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八、备注: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国外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医学证明翻译件(需加盖翻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领事确认件;3.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通知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4.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也可凭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5.其他能够证明当事人死亡的材料(如火化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6.死者家属未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由村(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社区民警核实确认;7.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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