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1969/202502-00040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11:09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11:09 |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申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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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313329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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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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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目录子项名称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 |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基本编码 |
00201400200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2002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2002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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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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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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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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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申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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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313329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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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 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 记…… 。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 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3.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 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 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 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 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 委会申请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4.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 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
3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申请变更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社会保险个人基本 信息修改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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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李惠宇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在规定时限内受 理业务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李惠宇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在规定时限内办 结业务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与实际不符需要修改吗? A: 以原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如不符,需要修改。 |
2 |
Q:使用过两个及以上身份证号参加过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何处理? A:将错误身份证号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变更,归并到一个身份证号。多个账号下的养老保险关系将 进行合并,重复部分将退个人账户的金额。 |
3 |
Q: 姓名中的生僻字如何处理? A:姓名中的生僻字将采用拼音等方式处理,以不影响参保人待遇享受、不缺失参保记录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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