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76W/202311-00069 | 组配分类: | 灾后救助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五马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6类)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10:18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10:18 |
(1)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3)过渡期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 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4)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5)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6)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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