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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注销户口;
2、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
3、死亡:正常死亡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注销户口;不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进行户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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