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1969/202502-00078 | 组配分类: | 工伤保险服务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11:28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11:28 |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需要继续治疗情形的 |
||
咨询电话 |
0558-5531761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
预约方式 |
无 |
||
|
|||
目录清单名称 |
工伤保险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事项名称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基本编码 |
00201400701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7012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7012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
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受理条件 |
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需要继续治疗情形的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
|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31761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 工伤职工,经统 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 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 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 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
3 受理条件
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鉴定存在需要继续治疗情形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
|
|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张金峰 |
区人社局社保中 心302 |
认真负责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张金峰 |
区人社局社保中 心302 |
认真负责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办理异地治疗后,能再在统筹地区内治疗吗? A:异地治疗备案后,工伤职工可以申请重新回统筹地区进行继续治疗。 |
2 |
Q:异地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A:在办理异地治疗备案手续后,工伤职工在统筹外地区长期居住地治疗费用先行垫付,后到工伤保险经 办机构报销。 |
3 |
Q:非定点医院治疗会不会无法报销? A:不会,工伤职工为事实工伤,为保证工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等特殊情况,非定点医院治疗费用也可 报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