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工伤保险服务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311-00037 组配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变更工伤登记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7 11:28 发布日期: 2025-02-17 11:28

【办事指南】变更工伤登记

发布时间:2025-02-17 11:28 来源: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332 次
【字体大小: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变更工伤登记

实施主题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受理条件

原用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破产、承包经营、员工借调等情形或工伤职工发生转移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的

咨询电话

0558-5551079

监督电话

0558-552303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14:00-17:3

0

办理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预约方式

2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工伤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变更工伤登记

事项名称

变更工伤登记

基本编码

002014007003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700301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7003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所属部门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所属区划

谯城区

实施主体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方式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是否支持代办

 

受理条件

原用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破产、承包经营、员工借调等情形或工伤职工发生转移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的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58-5523032

咨询方式

0558-5551079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

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  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  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 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  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 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 《关 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条:工伤职工因转移、解除或终止劳 动关系,  因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而变更工伤登记,相关用人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关系变动表》并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3  受理条件

 

原用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破产、承包经营、员工

借调等情形或工伤职工发生转移、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工伤保险关系发

生变动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事项 2.受理:工作人员对所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者予以受理,

齐时予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其补正材料;  3.办结:工作人员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许志红

区人社局社保中 302

认真负责

 


 

 

办结

 

0.5个工作日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张金峰

区人社局社保中 302

 

认真负责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Q: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怎么 办?

A:由原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2

Q:业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出规定时限的,怎么处理?

A:不支付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3

Q:哪些情形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