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1969/202505-00048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登记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22 10:20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10:20 |
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办事指南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法定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的区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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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516601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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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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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登记 |
目录子项名称 |
参保单位注销 |
事项名称 |
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
基本编码 |
00201400100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100402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1004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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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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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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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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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法定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的区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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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16601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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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 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 记…… 。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 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3.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 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条:参保单位因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 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 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3 受理条件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法定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情形的区主管单位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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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李威威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规定时间内办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于昕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规定时间内办结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单位倒闭,社保可以不用注销吗? A:单位注销后依法不再履行有关社会保险义务。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原单位须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手续 。 |
2 |
Q:如果当月社保费用未及时到账,能否办理注销手续? A:单位经办人可携带当月社保费已缴纳的完税凭证,由窗口人员留存经办人提交的所有减员和注销材料 ,待到账及时为单位办理减员和注销业务,无需再跑趟。 |
3 |
Q:不注销有什么影响? A:社保不注销会导致单位及职工仍处于缴费状态并将产生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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