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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813/202310-00093 组配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薛阁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户政管理领域业务办理标准——《居民身份证办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5 16:42 发布日期: 2023-10-25 16:42

户政管理领域业务办理标准——《居民身份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3-10-25 16:42 来源:谯城区薛阁办事处 浏览:4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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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办理事项 受理部门 所需材料 其他备注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6 居民身份证办理 各派出所户办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 年满十六周岁: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1、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需拍照留存申请人和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
2、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当场办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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