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674/202307-00208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服务机构清单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16:14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16:14 |
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服务机构清单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179号)文件精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现将符合条件的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公示如下。
附件1:《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179号)
附件2:亳州市谯城区区养老服务机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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