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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55J/202310-00075 组配分类: 出生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古井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新生儿户口办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10:10

新生儿户口办理

发布时间:2023-10-10 10:10 来源:谯城区古井镇 浏览:4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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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咨询:我是亳州谯城区人,妻子是山东人,由于各种因素,我们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现在孩子还刚出生,想要为孩子办理随父入户,在我们亳州落户,该怎么办呢?妻子出院后做完月子就去补领结婚证,还能正常入户吗?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谯城公安分局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亳州市户口管理规范:第三十条  〔有《出生医学证明》一般情形〕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婴儿父母已补办结婚证,且结婚证上登记的父母信息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父母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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