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学生管理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5670/202310-00023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沙土镇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转载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09 10:38 发布日期: 2023-10-09 10:38

【转载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10-09 10:38 来源:谯城区沙土镇 浏览:430 次
【字体大小:

安徽省教育厅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19〕646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 )

到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困难认定、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8-5523776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2.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 )

到人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困难认定、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中。

按学期发放

0558-5523776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273号)要求,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

安徽省教育厅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2.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 )

到人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困难认定、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中。

按学期发放

0558-5523776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 2012〕182号)要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需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发放。

安徽省教育厅

学前教育资助

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1〕410号 )
2.《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 )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357号)

到人
(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各县(区)自行确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年。

 

 

新生入园后,幼儿家庭申报、幼儿园进行困难认定、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区教育局审核。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8-5523776

 

安徽省教育厅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基金会〔2012〕10号 )

到人
(中西部地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人。

 

 

学生主动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

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中。

一次性发放

0558-5523776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系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