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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86E/202305-00194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芦庙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转载上级】土地征收预公告 谯政〔2023〕85号(含芦庙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6 15:28 发布日期: 2023-05-26 15:29

【转载上级】土地征收预公告 谯政〔2023〕85号(含芦庙镇)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9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浏览:6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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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3〕8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1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该批次征地分别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阁村,华佗镇黄庄村,华佗镇五里社区,淝河镇淝河村,芦庙镇王楼村,城父镇塔楼村,古井镇吕楼村。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8地块,北邻养猪场,东邻空地,南邻小路,西邻芦苏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2地块,北邻空地,东邻水管站,南邻芦草沟,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6地块,北邻空地,东邻空地,南邻生产路,西邻河沟;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7地块,北邻空地,东邻钢构棚,南邻水泥路,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12地块,北邻生产路,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G-18地块,北邻空地,东邻坑塘,南邻绿化带,西邻坑塘。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征收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阁村土地0.7843公顷,华佗镇黄庄村土地1.2388公顷,淝河镇淝河村土地0.2860公顷,芦庙镇王楼村0.4000公顷,城父镇塔楼村0.3789公顷,古井镇吕楼村0.8083公顷,华佗镇五里社区0.8552公顷,共计4.7515公顷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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