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3058/202309-00030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赵桥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谯城区赵桥乡大徐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9-13 11:59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11:59 |
为深入指导乡村建设,打造乡村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大徐村村庄建设,特编制《谯城区赵桥乡大徐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亳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13日至 2023 年10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
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东超
意见反馈邮箱:15656886859@163.com
联系电话: 0558-5680080
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9 月 13 日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至2025年,远期为2026至2035年。
规划范围为大徐村行政村全域,规划国土总面积1696.12公顷。
(1)形象定位:多彩田园 润耕大徐
(2)总体定位:依托大徐村临近镇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以人居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完善为抓手,打造集特色种植、绿色生态、文化体验于一体的镇村融合发展的示范村。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护目标1323.8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237.1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1.13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47.4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
(4)草地
本村草地0.3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湿地
本村没有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58.77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乡村道路用地53.10公顷)、种植设施建设用地2.14公顷以及畜禽养殖设施(3.53公顷),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划定居住用地134.97公顷,为农村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用地0.22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3.20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69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46.15公顷,为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区域)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4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通信、邮政、环卫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4公顷。主要为广场用地。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10公顷。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用途”留白用地2.08公顷,“指标”留白用地2.0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用地59.54公顷。 用于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次其他土地2.82公顷。主要为田坎。
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一区多点”产业空间布局。
一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形成村域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依托县道 X012 和村庄主干道,形成村庄发展轴;
三区:
乡风文化综合服务区:以综合服务中心为村域发展核心,为全村域的生活、生产提供基础与公共服务,结合乡风乡俗,打造乡风文化综合服务区;
特色高效农业种植区: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以村域特色种植为基础,加强村企合作,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种植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
生态观光农业种植区:以农业自然生态风光为特色,结合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农业研学,促进农业种植与生态农业观光相互结合,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项目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年限 |
备注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
1 |
建设用地复垦 |
20.17公顷 |
—— |
逐步对零星、散乱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垦 |
2 |
建设用地复绿 |
10.69公顷 |
—— |
逐步对零星、散乱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绿 |
|
4 |
林地质量提升 |
30.80公顷 |
2023-2025年 |
提升林地的整体质量和风貌,优化林地种类,逐步替换杨树等单一树种,同时对河流、道路沿线林地进行生态网络构建和修复,结合现状和相关标准设置生态防护林带 |
|
5 |
水系生态环境修复 |
59.54公顷 |
—— |
以防洪安全为基础,结合现状修整水岸线型、提升防洪能力,使防汛安全设施更大程度上凸显美观、生态、可持续发展 |
|
6 |
安置区建设 |
9.38公顷 |
—— |
规划在修板桥、方庄集中建设居民点,用于就近安置拆迁户,合理规划,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保障生活质量,提升生活条件 |
|
产业发展 |
7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1.47公顷 |
—— |
规划新增少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村庄产业发展 |
8 |
农业设施建设 |
0.78公顷 |
2023-2025年 |
建设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及其附属设施 |
|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 |
9 |
物流配送点 |
—— |
2023-2024年 |
鼓励村民自营 |
10 |
便民超市 |
—— |
2023-2024年 |
鼓励村民自营 |
|
11 |
健身活动场地 |
0.34公顷 |
—— |
在修板桥新增两处广场用地、在王庄新增一处广场用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建设 |
|
12 |
停车位 |
—— |
—— |
结合空地布置 |
|
13 |
污水处理设施 |
2处 |
—— |
规划修板桥、方庄分别新建一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余居民点新建三格化粪池+生态湿地处理,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建设 |
|
14 |
雨水设施 |
—— |
—— |
各居民点可结合实际需要分批配置雨水设施 |
|
15 |
公厕建设 |
—— |
—— |
根据实际科学布局,强化技术支撑,充分考虑多群体的需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外观应与乡村风貌相协调,健全管护清理机制 |
|
人居环境整治 |
16 |
饮水安全 |
全域 |
2023-2024年 |
日常维护 |
17 |
危房整治改造 |
全域 |
2023-2025年 |
修缮加固危房 |
|
18 |
净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3年 |
分类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亭 |
|
19 |
改水及改厕工程 |
全域 |
2023-2023年 |
污水管网建设、户改厕 |
|
20 |
硬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3年 |
道路修缮、巷道宅前路硬化、停车位 |
|
21 |
绿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4年 |
空地绿化、路边绿化、宅边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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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美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节点建设、杆线整治、公共空间环境整治、标识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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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亮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路灯补缺、广场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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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设施建设项目 |
24 |
亳蚌城际铁路建设 |
20.14公顷 |
—— |
遵循相关规划安排,安全、有序进行城际铁路建设 |
25 |
亳南风电场建设 |
0.04公顷 |
—— |
遵循相关规划安排,安全、有序进行风电场建设 |
|
26 |
县道升级改造 |
3.73公顷 |
—— |
提升道路平整度,优化道路排水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健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设施,合理设计道路断面,完善道路照明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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