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783099464B/202308-00053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面向部门、乡镇、街道】关于征求《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8-18 15:09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15:0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谯城经开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各类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 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施(以下简称:重点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研究起草了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 8 月 21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
联系人:郑亚娟,电话:5516693;
邮箱:yjjjgg5516693@126.com。
附件: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亳州市谯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8月 16 日
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化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 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施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治理事故隐患。到2023年底,企业涉及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消除,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检查事项
1.环保治理设施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采用的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是否针对环保设施开展过安全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管控安全风险。
3.安装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污染治理的是否进行过安全论证。
4.企业是否对已安装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做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5.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教育。
6.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环保设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22日至9月15日)。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对辖区内涉及5类重点环保设施的企业开展调查摸排,确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风险管控专项整治企业名单,组织企业对照 《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检查事项对照表》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应急、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照《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检查事项对照表》对辖区内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开展现场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对重点环保设施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巩固机制。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推进整治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近年来全国发生多次环保设施事故,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涉及环保设备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时研究解决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风险,明确负责监督管理环保设施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将环保设施安全作为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环
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承担起安全监
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加强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防
范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周密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及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吃透整治标准,突出结果导向,清单化部署,落实有效整治措施,确保工作责任和要求在企业层面执行到位,各类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三)强化精准执法,凝聚监管合力。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不断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执法人员+专家”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措施,严厉惩治违法行为。
(四)全面总结提升,巩固长效机制。各地要及时跟踪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规范环保设施设计、评价流程,固化应用一批长效举措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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