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76W/202308-00087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五马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资助政策】教育资助政策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8-15 09:51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09:51 |
一、学前教育:
资助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残疾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等)儿童每生每年不少于800元的政府资助。
二、义务教育: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三、普通高中教育
(一)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四、中等职业教育
(一)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五、高等教育: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本专科生中家庭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科、专科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生/年,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三)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范围是应届高中毕业生考上大学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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