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55J/202308-00084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井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常见问题】迁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8-08 16:29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16:29 |
1、夫妻间投靠: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子女投靠父母: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4、取得房屋所有权: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5、租赁房入户(国有土地):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有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公有房屋租赁证明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6、人才户口迁移: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表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中专以上(含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等,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