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356/202306-00092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颜集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土地征收预公告 谯政〔2023〕93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6-22 07:59 | 发布日期: | 2023-06-22 07:59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3〕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16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该批次征地分别位于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丁桥村,颜集镇颜集村。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0地块,北邻规划汕尾路,东邻房屋,南邻规划昌平路,西邻亳虞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1地块,北邻规划昌平路,东邻房屋,南邻规划项文路,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3地块,北邻房屋,东邻房屋,南邻房屋,西邻柏油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4地块,北邻规划项文路,东邻规划西厂路,南邻空地,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5地块,北邻规划项文路,东邻房屋,南邻房屋,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6地块,北邻规划昌平路,东邻房屋,南邻规划项文路,西邻柏油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7地块,北邻规划汕尾路,东邻房屋,南邻房屋,西邻亳虞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8地块,北邻规划昌平路,东邻房屋,南邻房屋,西邻柏油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征收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丁桥村土地0.2561公顷,颜集镇颜集村土地17.7696公顷,共计18.0257公顷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颜集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 年 6 月 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