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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356/202306-00091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谯城区颜集镇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土地征收预公告 谯政〔2023〕91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2 08:03 发布日期: 2023-06-22 08:03

土地征收预公告 谯政〔2023〕91号

发布时间:2023-06-22 08:03 来源:谯城区颜集镇 浏览:7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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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3﹞ 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17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该批次征地分别位于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丁桥村,颜集镇颜集村。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2地块,北邻空地,东邻房屋,南邻规划昌平路,西邻亳虞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39地块,北邻空地,东邻空地,南邻规划昌平路,西邻亳虞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40地块,北邻空地,东邻规划西厂路,南邻空地,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41地块,北邻空地,东邻空地,南邻水泥路,西邻亳虞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42地块,北邻规划昌平路,东邻空地,南邻规划项文路,西邻柏油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43地块,北邻规划昌平路,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河沟;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44地块,北邻规划汕尾路,东邻空地,南邻规划昌平路,西邻亳虞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45地块,北邻规划昌平路,东邻空地,南邻规划项文路,西邻柏油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征收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丁桥村土地0.8242公顷,颜集镇颜集村土地2.1867公顷,共计3.0109公顷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颜集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 年 6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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