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55J/202307-00213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井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拟征收土地的公告 谯政〔2023〕85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15:25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15:25 |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8 地块,北邻养猪场,东邻空地,南邻小路,西邻芦苏路;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2地块,北邻空地,东邻水管站,南邻芦草沟,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6地块,北邻空地,东邻空地,南邻生产路,西邻河沟;谯城区土
地储备中心2023-27地块,北邻空地,东邻钢构棚,南邻水泥路,西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12地块,北邻生产路,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G-18地块,北邻空地,东邻坑塘,南邻绿化带,西邻坑塘。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阁村土地0.7843公顷,华佗镇黄庄村土地1.2388公顷,淝河镇淝河村土地0. 2860公顷,芦庙镇王楼村0. 4000公顷,城父镇塔楼村0.3789公顷,古井镇吕楼村0.8083公顷,华佗镇五里社区0.8552 公顷,共计4. 7515公顷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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