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55J/202307-00124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井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转载上级】农转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谯政〔2023〕51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15:33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15:33 |
谯政[2023] 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47、 48条规定,现将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1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本次拟转用谯城区范围内3个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15地块,东邻河沟,南邻耕地,西邻生产路,北邻生产路;谯城区
二、土地现状
本次拟转用谯城区范围内3个地块,集体土地总面积6. 7064公顷,土地现状全部为农用地。
三、拟转用土地目的
此次拟转用地块用于乡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相关规定。
四、拟转用土地补偿标准本次拟转用土地补偿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征地综合地价: II 类每亩46100元。
所在村民组 |
面积(亩) |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合计补偿费用
(万元)
|
古井镇后老家村 |
100. 596 |
46100 |
463. 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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