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356/202307-00070 | 组配分类: | 灾后救助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颜集镇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灾民生活救助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15:04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15:04 |
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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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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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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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
灾民生活救助 |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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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上级救灾资金下发时间进行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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