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8X0/202305-00221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城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迁移登记原则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16:13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16:13 |
整户迁移的,应当由户主或户内成年人办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应当随父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体户口或空挂户口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有住房或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迁出。集体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亲属应当随迁移人一并迁出。
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和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