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949/202305-00169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立德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D街区4、8、10、11、13、1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11:54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11:54 |
主要内容:
一、规划调整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发展与机遇并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城市群等区域性战略持续叠加释放红利,为进一步提升立德镇城镇化建设水平,优化镇区功能配置,促进城镇增产增收,务必要抢抓机遇融入区域性发展,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结合当前发展需求和政策红利,对现行控规进行调整,保障政策红利带来的发展机遇能够及时落地建设。
二、规划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第二十条,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亳州市临空物流产业园启动区将加快构建亳州市水、陆、空多式联运高效物流服务体系,并为地方乃至全市带来临空经济的发展红利。当前,亳州市临空物流产业园启动区项目已获亳州市发改委批复,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划分用地布局及各类控制指标,有必要对《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2)规划调整的可行性
1)按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2)当前《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在编制过程中,初步规划成果已提出镇区西部预留发展备用地、待亳州机场空港规划出来后进一步对接镇区规划等意见,为保证本次控规的合理合法性,将与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对接用地布局。
3)本次规划调整产生的环境影响、交通影响较小,用地功能带来的公服、市政设施需求变化可通过相关设施配建予以解决。本次规划调整将编制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对规划调整产生的各类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谋划,从整体层面对局部调整地块进行统筹控制。
四、规划调整对象与范围
(1)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现行《控规》规划镇区主要由五片区组成,形成“两心、两轴、五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和空间布局体系,同时确定立德镇区规划范围为354.01公顷,建设用地348.81公顷。
(2)调整范围及面积
本次控规调整区域主要为现行控规已确定的立德镇D街区4、8、10、11、13、14共计6个街坊,总计面积36.60公顷,拟调整区域均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五、公示时间
本次控规调整的公示期为30天,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
原控规规划布局及位置示意图:
拟调整用地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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