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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41X9/202308-00034 组配分类: 灾后救助
发布机构: 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灾民生活救助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5 16:55 发布日期: 2023-08-05 16:55

灾民生活救助

发布时间:2023-08-05 16:55 来源: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浏览:7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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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区级标准
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灾民生活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上级救灾资金下发时间进行发放 0558-
55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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