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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6XK/202305-00046 组配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城父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转载上级】谯城区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6 09: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09:16

【转载上级】谯城区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6 09:16 来源:谯城区城父镇 浏览:68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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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休学: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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