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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57J/202305-00018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谯城区魏岗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54号(涉及魏岗镇马场村) 文号: 谯政〔2023〕54 号
发文日期: 2023-05-01 15:25 发布日期: 2023-05-01 15:25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54号(涉及魏岗镇马场村)

发布时间:2023-05-01 15:25 来源:谯城区魏岗镇 浏览:6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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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14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地块分别位于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牛集镇兑井村。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14地块,东邻空地,南邻亳魏路,西邻房屋,北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3地块,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房屋,北邻生产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转用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土地0.2392公顷,牛集镇兑井村土地0.1569公顷,共计0.3961公顷土地,用于乡村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抢建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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