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057J/202305-00018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魏岗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54号(涉及魏岗镇马场村) | 文号: | 谯政〔2023〕54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01 15:25 | 发布日期: | 2023-05-01 15:25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5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14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地块分别位于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牛集镇兑井村。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14地块,东邻空地,南邻亳魏路,西邻房屋,北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23地块,东邻空地,南邻空地,西邻房屋,北邻生产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转用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土地0.2392公顷,牛集镇兑井村土地0.1569公顷,共计0.3961公顷土地,用于乡村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抢建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