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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33F/202303-00068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十河镇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45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0 16:47 发布日期: 2023-03-10 16:47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45号

发布时间:2023-03-10 16:47 来源:谯城区十河镇 浏览:7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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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拟转用土地位置

该批次地块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西关村,十河镇卞铺村,十河镇路楼村,十河镇孙大村。

三、四至范围

该批次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DK001地块、DK002地块、DK003地块、DK004地块、DK005地块、DK006地块、DK007地块、DK008地块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转用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转用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西关村土地2.7846公顷,十河镇卞铺村土地0.2227公顷,十河镇路楼村土地0.1837公顷,十河镇孙大村土地0.3274公顷,共计3.5184公顷土地用于乡村建设用地

各村组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十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抢建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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