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652X/202302-00085 | 组配分类: |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关于长三角绿色农副产品物流基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 | 文号: | 谯水审批[2023] 10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02 15:44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15:44 |
亳州市谯城区金地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长三角绿色农副产品物流基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已收悉。经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长三角绿色农副产品物流基地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5栋1F生产车间、1栋1F分拣车间、3栋2F综合仓库、1栋2F冷库、1栋2~6F综合楼、1栋2F办公楼、1栋6F宿舍楼、1座2F食堂等配套设施。工程占地10.72hm²,其中永久占地10.68hm2,临时占地0.04hm2。本工程总挖土方2.26万m3,总填土方2.26万m3,无土借方,无弃土方。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00万元。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1月完工,工期36个月。项目区土壤侵蚀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和安徽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72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本工程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245.19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213.47t。
三、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3,渣土防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10%。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与保护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86.87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5.09万元,植物措施234.00万元,临时措施11.50万元,独立费用35.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576万元。
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按照批复的方案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八、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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