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39W/202304-00109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张店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4-28 16:07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16:07 |
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
二、申报对象
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条件
符合乡村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四、申报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要占用农用地的);
4、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设计院盖章蓝图及经认证后的方案文本总平图);
5、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限扩大用地的);
6、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材料;
7、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限于文物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尚未明确保护措施和要求,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地尚未完成勘探的);
8、定位放线报告和电子版定位放线图;
9、规划方案公示证明材料;
10、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有资质单位盖章) 。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谯城厅,选择区住建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项,按要求输入办事项信息;或到所在村(社区)其它代办点申请办理;
2、受理: 区住建委进行审批;
3、审核:区住建委对受理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区住建委审批;
5、发证:审批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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