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 |
序号 |
类别 |
帮扶政策 |
具体内容 |
1 |
增收类 |
公益岗位帮扶 |
公益岗位申请条件为有弱半劳动力人员,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条件执行,各村根据贫困劳动力身体状况安排适合的岗位。 |
2 |
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参加技能脱贫培训,给予伙食补助30元/人/天、交通补助20元/人/天和住宿补助50元/人/天。 |
3 |
外出务工补贴: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或者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给予交通补助500元/人/年。 |
4 |
金融帮扶 |
户贷户用小额信贷。 |
5 |
产业帮扶 |
特色种养殖补贴: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种自养规模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给予补贴。 |
6 |
光伏奖励补助到户:分配到户为脱贫户和监测户中含老弱病残等贫困家庭2000元-5000元/户/年。 |
7 |
林业扶贫:为“自种、自有、自管”模式发展林业扶贫项目的脱贫监测户发放补助资金1000元/亩/年。 |
8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 |
学前教育 |
资助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每生每年不少于800元的政府资助。 |
9 |
义务教育保障 |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
10 |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
11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
12 |
普通高中教育 |
免除学杂费:由学生所在的学校,按学期在开学报到时直接免除。 |
13 |
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 |
14 |
中等职业教育 |
免除学费。 |
15 |
给予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 |
16 |
“雨露计划”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补助3000元/生/年。 |
17 |
高等教育 |
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生/年。 |
18 |
助学贷款: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12000元/生/年,研究生16000元/生/年。 |
19 |
普通高校新生(应届考生)入学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被省内院校录取的500元/生,被省外院校录取的1000元/生。 |
20 |
“雨露计划”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补助补助3000元/生/年。 |
21 |
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1.特困人员重残、计生等其余符合国家政策的全额代缴;2.低保对象、监测人口定额代缴。 |
22 |
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患者等六类人群市域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就医起付线分别恢复到200元、500元、700元,普通门诊年度限额400元恢复为200元。 |
23 |
大病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不含监测户)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均比普通参保居民有倾斜。可以概括为“550”,即大病保险起付线打“5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0”是指大病保险没有封顶线。 |
24 |
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 |
25 |
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慢性病鉴定,符合发证,不符合出具结论。 |
26 |
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参照住院报销),剩余部分再报销80%。 |
27 |
家庭签约医生:对脱贫户和监测户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瘫痪卧床慢病患者等五类人群进行签约服务。 |
28 |
住房安全保障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到户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每户2.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6万元。 |
29 |
饮水安全保障 |
实施农饮水工程,确保脱贫户接通并使用自来水。 |
30 |
兜底保障类 |
失独扶助 |
给予“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12000元/人/年。 |
31 |
计生奖扶 |
只生育一个男孩或者两个女孩的夫妻年满60周岁,给予960元/人/年的扶助金。 |
32 |
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夫妻年满60周岁,给予1200元/人/年的扶助金。 |
33 |
低保 |
最低生活保障:按月打卡发放低保金。 |
34 |
特困供养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散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592元/人/月;集中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792元/人/月。 |
35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散供养全护理照料护理补贴501元/人/月;分散供养半护理照料护理补贴300元/人/月;分散供养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43元/人/月。 |
36 |
孤儿补贴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为1550元。 |
37 |
残疾人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为80元/人/月。 |
38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人/月。 |
39 |
为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评残鉴定,符合发证,不符合出具结论。 |
40 |
为持证精神残疾人发放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000元/人/年。 |
41 |
高龄津贴 |
80-99岁30元/人/月,100岁以上500元/人/月。 |
42 |
防贫保险 |
脱贫户区财政给予保费50%比例补贴、农户自缴保费50%比例;监测帮扶对象区财政给予保险90%比例补贴、农户自缴保费10%比例。 |
43 |
其他类 |
厕所改造 |
符合厕所改造条件的,经申请、批准、备案,纳入厕所改造 |
44 |
基础设施建设 |
巷道建设:对于满足奖补要求的巷道给予补贴,2023年给予每平方45元补贴,2024年给予每平方40元补贴。 |
注:以上为监测对象可以享受的全部政策,根据每户致贫返贫风险和家庭实际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全面推进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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