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00K/202302-0010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淝河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转载上级】关于上报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22 10:59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10:59 |
关于上报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
为扎实做好我区“雨露计划”教育补助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子女“应享尽享”。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和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等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道)结合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之前年度“雨露计划”发放名单和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摸底台账,入户核实本乡镇(街道)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子女在职业学校就读基本情况,积极开展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教育补助对象申报工作,按照程序上报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材料。
一、需上报材料
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所需材料:学生申请表、学籍证明、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拟受益学生花名册、2023年补发以前各年度雨露计划拟受益学生花名册。
二、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认真部署,及时开展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并于3月2日下午16:00点之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张楠0558-5539135 邮箱:qcqfpbxmg@126.com
附件1.申请表、学籍证明 (上报纸质材料)
2.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拟受益学生花名册(上报纸质和电子材料)
3.2023年补发以前各年度雨露计划拟受益学生花名册(上报纸质和电子材料)
亳州市谯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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