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3058/202504-00022 | 组配分类: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赵桥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证登记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4-03 18:13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18:13 |
一、受理部门
赵桥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申报居住登记。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
四、所需材料
1、个人申报: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2、单位申报: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用工合同、住所证明(用人单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材料(房屋出租人提供),中介合同材料(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提供)。
五、办理时限
即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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