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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058/202504-00022 组配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赵桥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证登记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3 18:13 发布日期: 2025-04-03 18:13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证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03 18:13 来源:谯城区赵桥乡 浏览:10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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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赵桥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申报居住登记。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

四、所需材料 

1、个人申报: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2、单位申报: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用工合同、住所证明(用人单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材料(房屋出租人提供),中介合同材料(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提供)。

五、办理时限 

即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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