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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7830789540/202505-00044 组配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谯城区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受理条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8 16:49 发布日期: 2025-05-28 16:49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5-05-28 16:49 来源:谯城区城市管理局 浏览:9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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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 2.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 3.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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