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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84P/202301-00059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大杨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亳州谯城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亳州谯城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2 13:47 发布日期: 2023-01-02 13:47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亳州谯城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2 13:47 来源:谯城区大杨镇 浏览:6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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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2〕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评审范围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全区普通中小学、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全区幼儿园教师,全区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置的具有教育教学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岗位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有关评审资格条件执行。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有关评审资格条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2022年度亳州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材料同步申报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学校(单位)推荐

各校要成立七人审核小组,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职称评审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对申报教师的课程表、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听课指导主持或研讨记录、班主任等工作的分学期计划总结、校内校际公开课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给出鉴定意见,如实填写《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6)并签字盖章。

申报人及各中心校负责人均需签订承诺书。

(二)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

教师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中心校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10月14日下午5:00(逾期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中心校在审核时,确定好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的,方可审核通过,再提交。)

2.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各中心校统一组织参评人员9月13日前集中观看操作流程视频)

申报人应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报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评审材料,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申报材料者不得参与评审。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①基本条件中的继续教育证书需上传个人信息页、继续教育登记页及验证登记页,并逐页写明证书所有人姓名,经中心校逐页盖章后,扫描上传。

②能力条件中的课程表、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听课指导主持或研讨记录、班主任等工作的分学期计划总结、校内校际公开课等材料,申报人只需上传经中心校七人审核小组审核鉴定、中心校盖章的《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③教科研条件中的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个人论文、期刊封底等,著作或教材需上传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封底等,课题需上传立项批文、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经中心校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各中心校校长在原件空白处签字并加盖中心校公章后按原件名称命名扫描上传线上提交至评审系统相应位置。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应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4),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2)所在中心校审核

中心校具办人负责对本中心校申报人员线上及线下材料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上传要求等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亳州市教师申报资格核准表》(若为非在编人员,则提供单位证明)、中心校推荐意见等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制度,各中心校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逐级推荐审核,并在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线下导出打印)上逐级签字加盖公章。

(三)线下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需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交给学校,由学校统一上报至区教育局。

2.线下需报送以下材料:

(1)各校推荐工作报告(纸质盖章);

(2)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3)《亳州市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

(4)申报人所有材料按评审表、业绩条件和教科研条件、其他材料三袋分别装放。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从申报系统导出,A3纸双面打印对折装订,逐级盖章,一式2份);

(5)各校公示的影像材料及公示情况说明。

(6)评审费高级每人300元,一级每人160元。

三、有关要求

(一)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中心校要确保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申报人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目录都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后无问题的方可上报。

(二)加大审核力度。各中心校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凡职称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被通报人员通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因审核把关不严,多人或多次被通报的单位,在集体评优评先时予以限制。

(四)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中心校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的各类职称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五)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亳人社函〔2022〕27号)要求,扎实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保证继续教育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72学时(中小学幼儿园为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高中、中职为远程培训、校本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六)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从8月开始,至12月底完成评审工作。《亳州市教师申报资格核准表》报送时间为9月13日,线下材料应于10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各中心校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如期进行。

联系电话:0558-55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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