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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内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镇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转移方案,妥善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 2、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要领和防灾避险措施等知识。 3、灾害来临时,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工作。上报内容包括辖区内所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如暴雨、大风、雷电、大雪、冰冻、火灾、农作物病虫害、崩塌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4、灾情稳定后,配合应急部门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房、死亡、伤病人员台账,进行张榜公布。 5、灾害救助中,协助发放灾民救助卡,通知灾民领取救灾款物。 6、做好过渡期安置、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项工作, 7、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内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将救灾款物挪作他用或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
两级灾害信息员办公电话:0558-59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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