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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301-00039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2022年12月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3-01-12 15:54
发布日期:
2023-01-12 15:54
2022年12月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3-01-12 15:54
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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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
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情形
案件类型
文书文号
查封时间
查封扣押的设施及设备
解除情况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情况
1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张洪涛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委托亳州市安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位于高新区酒城大道的安徽国大创研健康科技项目施工工地张洪涛正在使用的挖掘机(车牌号为3-CS002479)开展尾气排放检测,三次检测的烟度值(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1.01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表1 Ⅲ类排放限值1.02倍。
张洪涛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为防止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涉气
亳环封字〔2022〕43号
2022年12月12日至
2023年1月10日
挖掘机1台
未解除
无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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