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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145/202308-00117 组配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谯城区观堂镇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观堂镇中心校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4 10:56 发布日期: 2023-08-14 10:56

观堂镇中心校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14 10:56 来源:谯城区观堂镇 浏览:6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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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制度

1.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而出的原则。编制好预算计划报经校长批准。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财力、物力的作用,添置设备由学校统一掌握,后勤统一采购,不得擅自购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2. 各项经费使用报销,要有正式凭据,并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后方可报销。

3. 购置物品必须经财产(财物)管理员验收入库后,方可报销。

4. 建立健全账目,按要求及时结算各种经费,并将使用情况向校长报告,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编制报表。

5. 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做到专款专用,收缴的各种费用及时上缴专户。

6. 严格财经纪律,坚持标准,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要增加透明度,实行民主理财,保证合理、按计划地使用各项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

1. 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2. 预算外资金的范围:学校出租房屋、出租土地、私人用电、出售其他物品、捐资助学收入等。

3. 学校所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在当月必须上缴财政户,不得坐支和提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隐匿收入。财政返回时用于开展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补充学校经费不足,不得挪作他用。

4. 学校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的统一收据,不得使用其它票据,严格按收据的种类使用,各项内容填写清楚。

5. 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稽查和检查。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现金支出范围。

2. 购置物品达到支票支出起点的款数(300元以上),一律使用支票。

3. 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超限额及时送存银行,存取款数额较大时,必须申请用车且二人以上同行。

4. 现金收付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截留、挪用、外借。

5. 提高警惕,确保现金的安全。

四、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 根据《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

2. 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3. 填制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要求学校全称)、日期、开票人、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有规格的要写明规格,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4. 印章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5. 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不超过300元的,可用现金结算;超过300元的,均应办理转账支票进行结算。

6. 经办人须持发票背面盖有“领导、经手、验收、用途”印章齐全的发票到财务室报销。

五、资金审批及支出管理制度

1. 本制度主要是针对公用经费制定的管理细则,不包含人员经费。

2. 学校对于所拨经费应按规定项目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 学校内部支出,应在学期初分部门、分项目搞好预算,量入而出,留有余地,开支原则不突破预算,校长、会计掌握各部门开支情况。

4.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校长审批权限最高2万元,并要有校长的决策简要说明;2万元以上须经行政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要有领导班子会议记录;5万元以上须经校教代会研究讨论决定,要有校教代会会议记录;5万元以上的工程原则上要进行招标(2家以上),并要有招标单位标书复印件以及中标单位的简单说明。

5. 定期向校委会或教代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6. 专项经费开支由部门领导提请校长批准。

六、购物审批制度

1. 各部门根据教学计划需购置教学、办公用品的,应在每学期初开学第一周,将经过教研组研究决定的所需物品名称、数量及使用时间,填制在“教学办公购物申批表”上(在后勤领取此表,见附表),校长审批同意后,根据情况由后勤统一购买或任课教师自行购买。

2. 物品须经后勤财产(财物)管理员验收入库后,方可凭正式发票报销(外地发票不予报销)。

3. 在“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单”上登记签字后,方可领用物品。(不得由学生代领)(见附表)教学办公购物申批表名称 用途 金额 数量 何时用 备注: 校长审批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组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单领用日期 物品名称 数量 用途 领用人签字

七、物品采购和发放制度

1. 每学期初,由后勤根据上学期内各类物品消耗使用情况作出书面分析,提请校行政会议审核,并作出本学期需购置办公用品种类、数量的方案。

2. 由学校明确办公用品等物品采购员,稍大数额的采购必须2人以上经手,严禁暗箱操作。大宗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遵从教育局安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 办公用品、设备购进时,由采购人员或经手人把原始凭证票据及物品交给保管员,有保管员验收入库,采购人员凭保管员的验收签章及原始票证到后勤办理结算。

4. 办公用品分为发放和借用两类。对于发放的用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财物保管员发放,领物人登记签字;对于借用物品,以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归还后,损坏或丢失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

5. 物品发放和借用范围由后勤决定。

6. 对教学一线的办公用品保证供应,并在此基础上,厉行节约,坚决杜绝滥发和不合理的消耗。

7. 加强财物购置发放的科学性、计划性,保管员及时掌握物品实际数量,为采购人员及领导作决策做好参谋,防止造成资金浪费。

八、反商业贿赂制度

1.把反商业贿赂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师德教育月要自我教育、自我检查,有违反要求的执行师德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

2. 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大额支出按要求集体讨论,走审批程序,校长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防止滥用职权。

3. 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各部门收费都要提交书面申请,附收费依据,经校长批准签字后由事务员统一收费。

4. 所有涉及经济往来的谈判都要有校方至少2人参加。

5. 班主任不得收取班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收取礼物或借钱。

6. 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报告一次财务状况,每学期向学生家长报告一次收费清单。

九、损坏学校公共财物的赔偿制度

1. 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人自行拆毁或丢弃,违者加倍赔偿。

2. 教室、办公室公共财物的故意损坏或因嬉闹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的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3. 经调查核实确实无意损坏的 ,按原价的20%—30%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赔偿。

4. 因嬉闹或故意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以及引起的后果由其直接责任者按原价负责赔偿,或由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共同赔偿(打碎玻璃的,由责任者负责安装玻璃),并报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5. 对损坏学校课桌椅、花木或单摘花木的按其原价的40%—100%由直接责任者赔偿或罚款。

6. 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检举揭发人表扬或奖励。

十、物品(物资)出借办法

1. 学校所有物品出借归属后勤管理。

2. 教职工借用学校物品,应向后勤提出,经同意后向财产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

3. 对部分物品(如录音机、计算器、照相机、摄像机等)需教职工代管使用的,首先由有关部门核实需要,经后勤同意后,向财产管理员办理代管使用手续。

4. 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学校物品,一般物品由后勤批准;较大物品(贵重物品),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做好出借手续和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

5. 所有出借物品每学期清理一次,收归进库。凡借用到期后,应主动归还,并注销借条;若逾期不归还、损坏或遗失,作相应的赔偿和罚款。

6. 学校所有物品出校门,一律由后勤开出门单。门卫对物品出校门应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禁止出门,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关于学校收费工作的有关规定

1. 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中的项目要求、标准、范围收费,不得擅自改动。

2. 学生入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不得做动员,伙食费标准按学校通知的要求,按成本价收取,不得多收。

3. 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学生活动,如:春、秋游、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的看电影等活动,一律本着自愿的原则,按实际支出核算,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参加。

4. 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购置教材,学校任何教师不得因自己的学科需要,而给学生购买学习用具和课外读物等有关教辅材料,同时任何教师都不能让家长和学生到教师指定的商店购买。

5. 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的要求,经学校同意收费的项目,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收费,钱款及时上交有关部门,并要索取正规发票存档。

6. 任何收费项目在经学校严格审核后,按实际价格收取,不得多收截留。

以上6条制度请所有教职工严格执行,违纪者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定的惩罚。

十二、关于治理校内乱收费的条例

1. 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的要求收费,不得擅自改动。

2. 学生入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不得做动员,伙食费标准按学校通知的要求,按成本价收取,不得多收。

3. 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如:春、秋游、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的看电影等活动,一律都本着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参加。

4. 所有教师不得因自己的学科需要,而给学生购买学习用具和课外读物等教辅材料,同时任何教师都不能让家长和学生到教师指定的商店购买。

5. 所有按教育局要求经学校同意收费的项目,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收费,钱款及时上交有关部门,并要索取正规发票存档。

以上5条制度请所有教职工严格执行,违纪者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定的惩罚。

十三、收费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确保学校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收费制度。

1. 学校依据允许收费的政策、文件、规定、通知等在收费前必须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凭证收费,依法收费,并定期到区物价局进行年审。

2. 要把收费文件张榜公布,作为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政策依据。

3. 规定性收费要按收费文件中所列收取,对于收费文件中没有注明标准的项目,学校到区物价部门核定批准后,方可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预收。

4. 代收性收费是学校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而为学生提供的服务,因此,要明确收费文件中的所列的代收性收费项目的内涵及要求,收费文件所列项目之外的不准统一代购、代办,收费文件中凡说明自愿的项目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同时做到多退少补,不得盈利,不得挪用,按时结算。

5. 对学生交纳的规定性收费,学校责成财务处开具“安徽省行政性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并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在当月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方可按规定使用。

6. 对学生交纳的代收性收费,学校责成财务处开具“安徽省行政性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并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凡是预收代收款,应在项目结束或学期末向家长公布结算情况。

7. 学校所有收费,在收费前必须向校长汇报,经班子研究同意后,必须向家长发学校收费通知书,标明收费项目、标准,属于自愿原则的项目需注明自愿,学期末结算后,要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结算情况通知单,并在通知单上签署家长回执,为学校做好收费工作打好基础,并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布。

8. 学校收费工作由学校统一进行。收取的大额现金需当天存入银行账户。任何部门、教师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向学生收费,否则视为违纪。

9.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信访接待日,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以及各界的监督。

10.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由校务会研究决定方可实施,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校长要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

11. 对于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等各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按有关纪律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关于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

我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认真执行“一费制”,特制定以下规定:

1. 每学期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严格核定的作业本费及其他费用。

2. 按照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作业本费。

3. 学生的作业本为代收性费用,不得高于教育局文件作业本的限额标准,并专项用于购买作业本,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严格按“一费制”文件的要求执行,学校校务会进行监督。

4.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选购,其他教材学校不得选用,负责的领导要严格把关。

5. 学校将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每学期将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收费通知书、作业本费的结算清单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的收费透明度。

以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如违反规定,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十五、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1.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校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3. 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4. 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升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结算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5. 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6. 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省、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督导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十六、关于六个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汇报的规定

1. 财务支出必须请示汇报

2. 人事调整必须请示汇报

3. 重大活动必须请示汇报

4. 各项收费必须请示汇报

5. 新闻发布必须请示汇报

6. 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汇报

十七、财务检查制度

1. 学校定期进行财务稽核,主要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进行。

2.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审核原始凭证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数字、文字是否正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等。

3. 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

4. 接受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十八、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促进专项经费预算的严格执行和提高专款专用的实际效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原则: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搭车或变更资金使用用途,专项资金单独设立账目,采购过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支出单据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专项资金领导小组:

组长:张从坤  (校长)

副组长:张振学

组员:张玉祥、马传华、张小彬、王启明、刘汉臣

3、专项资金支出操作流程:

实施使用部门整理

详细报价、方案、预算

后勤主管组织论证、

货比三家

实施方案上报资金领导小组审批

审批通过后,执行政府采购

填写专项资金流程表

依次到设备中心、财务科、审计科验收、报审、盖章

“资金流程表”返回后财务室支付货款

学校入账、登记、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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