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057J/202301-00037 | 组配分类: | 财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魏岗镇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教育督导】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1-10 14:19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14:19 |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促进学校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满意度,现将规范收费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小学校的所有收费必须进行公示。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均须经价格或财政部门批准。学校收费的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的政策和减免收费的学生名单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期结束后,必须制作收费报告单,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各项代收费收支的详细情况。
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安排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和查处以下七个方面的费用:一是未经价格或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收取的费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取的费用;三是社会培训机构、个人等第三方进入学校培训、服务收取的费用;四是以线上教学为名收取的各类费用;五是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收取的补课等费用;六是强行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营养奶、饮水、校服等收取的费用;七是利用工作之便,动员、诱导、暗示、介绍学生参加美术、音乐、体育等各种辅导班收取的费用。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和各学校要在3月8日前重点围绕以上七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违规收费情况、处置结果、下一步措施等。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分局及市直各学校自查报告于3月12日前报送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从3月中旬起开展教育收费专项督查。
规范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和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校长负责制,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执行到位、教育到位、监督到位、查处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邮箱:bzjydds@163.com,电话(传真):51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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