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057J/202301-00027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魏岗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土地征收预公告 谯政〔2022〕125号(涉及魏岗镇马场村) | 文号: | 谯政〔2022〕125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05 12:39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12:39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2〕12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2年第2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该批次征地位于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
三、四至范围
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31地块,北邻105国道,东邻空地,南邻加油站,西邻空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用途
拟征收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土地0.1321公顷,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各村组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此公告发布后由魏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对测量调查数据予以核对和确认。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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