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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谯城区公安分局
二、办理条件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并通知其本人或者亲属。
三、办理流程
开始→网上申请→受理审核→直接办结→核对原件→取件→结束
四、所需材料
1. 《居民户口簿》;
2.入伍通知书、有效的军人证件、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入伍证明之一。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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