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599/202501-00326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谯城区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服务对象及服务机构信息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13 09:47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09:47 |
一、办理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
二、服务对象
死者家属
三、服务机构
单位名称:谯城区各基层医疗机构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1.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正常死亡者; 2.家中或公共场所经“120”抢救后死亡者; 3. 家中或公共场所未经“120”抢救属于疾病死亡且死因不可疑者。
五、申请材料
死亡者身份证原件、《死亡医学证明书》签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相关医疗机构审核后办理。
七、服务要求
公民死亡后,死者家属或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死者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即可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服务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服务咨询电话:0558-5512185
投诉举报电话:0558-5538627
网上投诉渠道:8765318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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