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599/202501-00321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谯城区卫健委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13 09:53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09:53 |
一、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疾病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各种病情书写规范要求。
二、承办机构
县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公民
四、办理地点
各医疗机构
五、服务条件
患者本人门诊病历本,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健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
2.患者至就诊科室,由相应资质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七、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谯城区卫健委举报投诉电话:0558-5113173
网上投诉渠道:安徽省医疗服务诉求受理平台(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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