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事项审查类型:承诺制
3、办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受理机构: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5、决定机构: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6、审批数量:无限制
7、办理条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资格证明,具体(委托)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六)室内公共用具、微小气侯、采光、照明等主要卫生指标检测报告;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需提供);
(七)从业人员的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9、办理基本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区卫生监督所决定是否受理,然后行政服务中心发证;
(3)、审查: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审批:区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5)、办结:区卫生监督所对现场审核通过。
10、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11、审批结果:当场告知
12、结果送达:现场直接送达
13、申请人权利和义务: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b.《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c.《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4、咨询途径: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
15、监督和投诉渠道:12345,0558-5908838.
16、办公地址和时间:亳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国家规定工作日。
17.公开查询方式:0558-303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