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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501-00054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主要职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15:58 发布日期: 2025-01-20 15:58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80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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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林业、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配合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配合市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查处自然资源、林业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开展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退耕还林、沙化地治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林业、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六)指导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全区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宣传、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七)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城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八)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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