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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86E/202305-00153 组配分类: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芦庙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4 10:18 发布日期: 2023-05-24 10:25

【办事指南】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发布时间:2023-05-24 10:25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浏览:939 次
【字体大小:
目录清单名称
民族成份变更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08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编码
1134160056217401043000708001000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6005621740104300070800100001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
亳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宗局、市侨办)
所属区划
亳州市
实施主体
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 公安部令第2号)第十一条: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民族成份变更申请审核
县级:民族成份变更申请初审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变更民族成分审批表
结果样本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结果领取方式
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58-5555198
咨询方式
0558-5555279
审查标准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来,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 公安部 第2号令)
第四条 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公民民族成份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五)公安部门应当依据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收起

受理条件

  •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查看

公民本人户口簿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父母户口簿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公民本人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父母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乡镇、街道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查看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意见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市民宗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受理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内,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并书面告知补齐补正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比对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信息,输入公民身份证件号及相关人事信息进行审查。合法:经审查,符合法定内容的,予以行政确认。
    不合法: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内容的,不予行政确认。将上述情况报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转入办结岗。办结,对审查后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申请事项,出具予以或者不予以行政确认决定书,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亳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宗局、市侨办)
张勇
民族科

收到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受理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内,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并书面告知补齐补正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

0.3个工作日

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亳州市宗教事务局)
张勇
民族科

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比对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信息,输入公民身份证件号及相关人事信息进行审查。合法:经审查,符合法定内容的,予以行政确认。
不合法: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内容的,不予行政确认。将上述情况报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转入办结岗。

办结

0.2个工作日

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亳州市宗教事务局)
张勇
民族科

办结,对审查后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申请事项,出具予以或者不予以行政确认决定书,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送达

0个工作日

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亳州市宗教事务局)
张勇
民族科

邮寄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评分 5.00

  • 15

    累计评价

  • 15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上办事事项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上办事事项适用于亳州市行政区划内所有的民族事务(民族村、民族社区、民族企业等)和宗教事务(包含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社会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等),相关单位(法人)和公民均可以申请办理(具体分为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可以通过登录政务服务网,根据需求办理相关民族宗教业务。

请问如何确定公民民族成份?

答: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贵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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