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00K/202501-00001 | 组配分类: | 出生登记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淝河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新生儿户口办理问答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11:53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11:53 |
市民咨询:我是亳州谯城区人,妻子是山东人,由于各种因素,我们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现在孩子还刚出生,想要为孩子办理随父入户,在我们亳州落户,该怎么办呢?妻子出院后做完月子就去补领结婚证,还能正常入户吗?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谯城公安分局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亳州市户口管理规范:第三十条 〔有《出生医学证明》一般情形〕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婴儿父母已补办结婚证,且结婚证上登记的父母信息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父母信息一致,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