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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55J/202306-00088 组配分类: 迁移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古井镇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购房户口迁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5 17:36 发布日期: 2023-06-05 17:36

购房户口迁入

发布时间:2023-06-05 17:36 来源:谯城区古井镇 浏览:100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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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购房户口迁入

事项编码:

 

警种:

户政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行使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亳州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受理条件:

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则另一方可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申请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上备案证明;

(3)跨市户口迁入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4)《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流程:

开始→网上申请→受理审核→直接办结→核对原件→取件→结束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部门:

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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